最近龜兄那裡稍稍討論了台灣的精神病患污名化問題,今天又看到有數面之緣,風評很好的劉麗茹在聯合報的投書「告訴我,怎麼幫精神病患」。我想,問題根源在於,台灣關於嚴重精神病患的長期照護政策,完全錯誤。如果政策面不改,同樣的問題還是會一再發生。
如果和其他「先進國家」(包括香港、新加坡吧?)比較,我們可以發現,先進國家對於嚴重慢性精神病患的照護,比我們多出了一些,如:
- 社會福利普及於所有嚴重慢性精神病患,而不像台灣,許多社會福利必須是「低收入戶」才能享有。
- 在每一個生活圈,會有居住人數約20~100人的機構(非醫院),長期收容病情嚴重、無適當照護者,需要全天專業人員協助的精神病患
- 極高的工作人員/病人比例。比如,在文獻上讀到,國外有些上述機構,竟然是不可思議的1:1比例。
- 每個生活圈,會有好幾個居住人數約10~20人,專業人員定期探訪、長駐的公寓式建築物,讓病情較為穩定,可融入社區生活的精神病患,能在專業人員協助、病友互助下站穩腳步。
- 其他住處、工作上的協助,如支持性住所、支持性就業,數不勝數,讓嚴重精神病患可以從全天照護的機構,一步一步向外拓展,在專業人員協助下重回社區。
台灣今天用在嚴重精神病患的資源並不能說少,但由於沒有整體規劃,到現在整個制度變得支離破碎。由於沒有固定的法源、財源,政府最先是運用健保財源,讓台灣創造出幾乎是世界最高、僅次於日本的精神病床/人口數比例。結果這使得資源高度集中於醫療化的部門,而在病患的安置、復健、就業等部分得到的資源就很少。另一個法源是社福體系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由於沒有單獨立法,所有條文都跟其他障別一樣,導致「某些福利僅及於低收入戶」,且在收容機構的設立、培育上沒有整體規劃。
要改善最近層出不窮的精神病患擾亂社區居民安寧的問題,單獨立法、籌措財源、廣設收容與復健機構,是唯一的方法。假如一年需要50億,等於每個人要增加 250 元的稅賦。我們不能期待讓嚴重慢性精神病患放在家裡,然後教家屬「如何幫助精神病患」,這些問題就會解決。這是不可能的。嚴重慢性精神病患的復健是一條非常漫長的路,需要專業人員協助。有時即使經過五年,病人的進步還是很少,但十年、二十年持續去做,效果就會越來越明顯。這需要人力與資源的投入。
這裡有個活動,很有趣,歡迎來玩!
http://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39
『抗議媒體報導 歧視精神病患』
精神障礙者家屬赴聯合報抗議,並要求媒體道歉!
Posted by: benla | February 22, 2006 at 11:15 PM
沒有錯,台灣用在精障者的資源規劃,主要被集中在醫療的部分,而對某些精障者更具幫助性的就業部分則被忽略了。
理解到這點,我們正在從事這樣的工作。這是一個開始,但我們希望能夠持續下去。
http://www.cuckoo-land.org/
歡迎蒞臨指教。^^
Posted by: Tiat | March 07, 2006 at 01:3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