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2100 全民開講很火熱,剛剛打開電視看了一下,結果看到一群頭腦不清的所謂名嘴在為TVBS辯解(當然,頭腦不清是假,為了某些利益把簡單的事情說得很難懂,才是真的吧),只有鄭村棋很堅持地說,這跟本是兩回事:如果TVBS 違法了,就應該補救,但不能因此抹煞 2100 全民開講這幾個月來揭弊案的貢獻。
呂秀蓮有時就會不小心講出真話:如果TVBS違法,那負責審核的新聞局也失職了。台灣應該有不少人看過弘兼憲史的「真相夜線」吧,裡面就有一段在討論外國資金購買電視台的相關新聞。TVBS如果違法,跟他是港資中資無關,而是跟他外國資本是否超過50%有關。許多國家都會管制媒體的資本,管制外資,管制壟斷,絕對沒有讓資本力量決定一切的道理。TVBS可能違法了,新聞局也可能失職了,解決方法應該是請TVBS限期改善,而不是在TVBS揭發弊案時說要撤照。
以上所說的,我都不是很懂,只是覺得這裡面的道理應該是簡單到不難理解。重點是,看了十幾分鐘的2100 全民開講,發現裡面只有鄭村棋是很理性在講話。什麼時候台灣才能出現像「真相夜線」這樣,靠紮實的追蹤報導揭露弊案的節目?嗯,或者說,黎智英先生,您什麼時候會有興趣在台灣開一家電視台?
在龜趣來嘻 Portnoy 說: "根據衛廣法第十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這也是台聯立委質疑TVBS為中資的論點,但是此論點卻忽視了衛廣法對外資間接持股根本沒有上限規定......此乃政府(民國88年)時為了加速進入WTO所作的最徹底讓步,可以說是門戶洞開。"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1192.html), TVBS 在法律上似乎不是完全站不住腳, 至少是還有爭議的空間. 另外, CadeCat 說: "在政府-媒體-人民這一個權力不對稱的三角關係中,「真正的」人民被迫面對一個認知的困境:在媒體和政府的公信力都受普遍質疑的情況下,我們依然僅能透過值得懷疑的媒介去質疑政府。" 直指2100 & 扁政府, 或者, 掩飾罪證的政府與捕風抓影的媒體所說的「道理」原來是拉攏無權無勢的人民, 打擊彼此主要敵人的政戰文宣.
Posted by: markov | October 31, 2005 at 09:07 PM
在台灣,沒有頭腦清不清楚的問題,只有立場清不清楚的問題。
以前小孩和別人打架,家長不論原因為何,先打自家的小孩再說,因為發生衝突就是不對的。
現在小孩和別人打架,家長不論原因為何,先要對方道歉賠償再說,因為我家小孩一定不會錯,就算有錯,也是別人帶壞的,我家小孩在家裡都很乖的。
怪了!
Posted by: seven | November 01, 2005 at 11:4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