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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不斷革命論
究 竟是科學、技術的進步,改變了生產方式與生產關係;還是生產關係的變化,使得科學、技術的進步能夠延續?還是兩者之間有互相循環的因果關係?可以確定的是,台灣的文化工作者、媒體工作者,還沒有開始用生產方式與生產關係的觀點來分析網路。或許曾經有人這麼做,卻因為音量不夠大,被其他通俗的聲音給淹沒了。
為了回溯Internet的歷史,截稿前一個月,我在網路上搜尋了上百個網站,上千個網頁,想瞭解引導、創造Internet的先驅們心裡在想什麼?提出超文字架構的布希、尼爾森和伯納斯李,他們所想的是:建立讓人類的知識互相連結的超級資料庫,讓資訊公開,讓所有人都可以索取,讓網路成為人類共同工作、生活、娛樂的場所。實地建立網路技術的科學家們,從分時多工的電腦、分封交換的封包到TCP/IP的全球共通協定,他們所想的是:開放、更開放的架構,讓烏托邦理想家所描述的資源共享,可以在全球統一的超級網路上實現。
二十一世紀的電視,跟二十世紀的電視,在功能上沒有太大的差別。一百年後的廣播,跟一百年前的廣播,在傳播資訊的方式上完全一致。二十一世紀的電影,跟二十世紀的電影,在講故事的方法上其實沒有多大差異。唯獨網路不同。網路不斷成長、自我催化,不斷在內涵和表現方式上自我顛覆,並逐步將報紙、廣播、電影、電視等傳播方式都銷鎔在無遠弗屆的Internet上。從來沒有人規定網路的內在與外貌,網路從來就不曾完整出現在哪一個人、哪一個公司或國家的計畫中。無數理想者和科學家像接力賽一樣,一棒一棒分頭塑造出今日的Internet。布希和尼爾森的理想召喚著伯納斯李創造WWW;巴倫的分封交換理論、瑟夫的TCP/IP協定、湯姆林森的電子郵件程式,一步一步讓網路趨於完美,完全超出美國國防部最初對網路的規畫。網路不斷在進步,因為無數不求回報的理想者與科學家不斷在為網路付出,從不會想把發明創造的成果據為己有。到最後,所有的網路都願意犧牲自己的主體性,自動自發匯聚成人類獨一無二的Internet,讓所有放上的網路的資訊都能讓世人共享。
沒有那個人、那個公司或那個國家能說自己擁有Internet。Internet是屬於全世界所有人的共同資產。每多一個人加入Internet,Internet的力量就更壯大一分。
一個新的技術,一個新的生產工具,就有可能改變使用者的生產關係。也就是,生產者和雇主的關係,生產者和他的產品的關係,生產者和其他生產者的關係,都會因為新的生產方式而產生變化。Internet也是如此。因為Internet,人與人溝通的方式改變,工作的方式改變。SOHO族可以使用網路在家工作、獨立接案。小商店和獨立創作者可以透過電子商務和宅配系統,建立屬於自己的經銷管道。文字工作者可以建立自己的網路媒體,得到比傳統媒體更豐厚的版稅收入。舊生產體系裡的每一個人都可以因為網路得到更多自由、擁有更多的互動和瞭解。甚至,一些舊有的、拘束人的潛力與創造力的體制,會因為網路的出現而崩潰。
對生產者與消費者(或說對作者與讀者、服務提供者與其顧客)來說,網路存在最大的意義,在於讓雙方能夠直接接觸,簡化程序或甚至不再需要「中間商」。例如買賣書籍,原本瓜分最多利潤的連鎖書店,在網路世界裡不再享有特殊地位,讀者可以直接跟出版社的網站交易,甚至有一天可以略過出版社,讓讀者直接向作者買書。例如美濃的青年,可以透過電子商務和宅配系統,直接將他生產的水果或陶瓷,直接販賣給台北的訂戶。例如兼差的作家,可以將文章放在網路上,有一套免費的機制會幫他行銷,讓出版社或其他網路媒體可以直接轉載他的文章,一筆稿費會自動進入他的戶頭。例如小型的傢俱公司,並不需要投資大筆資金建立全國性的通路,也能依靠網路打入上百萬家庭的市場。透過網路穿梭、整合,小公司可以拆散,改成由好幾個獨立的個人工作室聯合組成。大公司可以拆散,改成由好幾個獨立的小型網路化公司聯合組成。舊有的人際關係、從屬關係將會重組,更自由、更平等的遠景在網路上向懷抱理想的人招手。更精彩的文章、更有個性的產品、更人性化的社會特質,將會因為網路不斷出現。
問題在於,在剔除中間商的同時,也會有人想運用網路,成為唯一的、超大型的新的中間商,來盡可能壟斷一切的利益。新的超大型網路中間商,例如亞馬遜,例如雅虎,例如各種大型的網路媒體,相對於傳統的中間商,的確會為網路使用者帶來一些便利。問題在於,當掌握時機崛起的網路新貴,以及掌握財富、權勢、想盡早進入網路市場獲利的企業集團,都想藉由成為「超大型網路中間商」迅速獲利時,他們就會擠壓到開放系統下小型的、個人的、分散的網路事業。超大型網路中間商少有人會懷抱著開放的胸襟,利用自己在網路上掙來的財富,來促進一個機會均等的網路世界。相反的,他們會藉由併購、結盟、低價競爭不斷提高進入障礙,好讓自己成為網路上唯一的選擇。
這就是網路的一體兩面。網路的社區化趨勢,可以讓每個人都以獨立的個體在網路上活躍。但網路的全球化趨勢,也可以讓所有資源趨於一,所有人都成為掌握最大資源者的員工、受雇者或下游廠商。火藥在東方鎮壓民變,在西方推倒貴族的城堡。印刷術在東方成為統治者傳授忠君思想的工具,在西方則促進文藝復興與工業革命。同樣的,Internet的一體兩面,會引導人類走向截然不同的兩個方向。由於全世界只有一個Internet,沒有制衡Internet的第二網路存在,Internet的命運,也就是人類的命運。
回首看Internet,我們會發現,Internet的故事,就是一部不斷革命的歷史演義。封包交換理論,是在向電話公司的點對點通訊革命。從ARPANET發展出來的電子信件,是在向傳統的電信、郵政體系革命。TCP/IP網路協定的制訂,是在向想壟斷某個區域網路的企業革命。伯納斯李創造的WWW,對平面媒體造成巨大的衝擊。放眼未來的寬頻網路,無數廣播、電視公司將會被網路狂潮淹沒。MP3.com掀起音樂創作的革命,亞馬遜網路書店向傳統通路革命。而繼起的「買方出價」、集體競標、病毒行銷等新觀念,以及直接通往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宅配機制,又挑戰著亞馬遜的霸權。隨著電腦科技等比級數的跳躍,以及網路人口不斷增加,客觀環境的快速變動,帶領著一波又一波的網路革命,不斷擊退傳統的媒體、通訊和零售產業。這就是「網路不斷革命論」的第一要點。
隨著Internet站穩腳步,成為帶動全球資本流動的主角,掌握先進國家的資訊通路時,來自Internet內部的鬥爭就要展開。這就是「網路不斷革命論」的第二個重點。這是超級中間商與網路個體戶的鬥爭。這是中央集權體制與分散式管理的鬥爭。這是規模經濟與個人創意的鬥爭。這是全球資本與社區主義的鬥爭。這是舊勢力與新觀念的拉鋸戰。隨著科技與網路人口的不斷進步,改革者也必須時時緊跟網路的最新發展,才能有足夠的知識和技巧來跟大型的網路中間商抗衡。
Internet的分散式架構,使得下一階段的革命,並不會是一場全有全無、你死我活的鬥爭。超級的網路中間商,也不可能被分散式管理的架構擊垮。問題在於,如果網路大眾不覺醒,不嘗試對越來越巨大的全球化網路產業反思和反擊,屬於分眾與小眾的市場,就會被超級中間商一一併吞。渴求自由的人們,會越來越難脫離大型網路集團的的掌控。
網路下一波革命的關鍵,就在於能不能聯合網路上的獨立創作者或生產者,抵抗超級中間商漫無節制的擴張。我們在about.com、iSyndicate、iCopyright、eGroups等網站上看到些許希望;起步中的電子商務、網路宅配,更為商品流動的開放性帶來新的想像空間。現在許多網路媒體紛紛集資數億、高薪挖角資深記者、編輯。但為什麼一定要繼續製造中央集權式的傳統媒體?如果我們真正要發揮網路的特性,應該要讓文字工作者擁有自己的媒體,讓個人與個人之間以平等的方式,組成大型的聯合媒體。我們也應該要讓生產者、小企業能透過網路擁有自己的通路,再聯合不同的生產者聚集成一個應有盡有的賣場。當許多獨立的創作者或生產者團結起來時,何嘗不能尋找創投資金建立自己的經濟規模?當創作者擁有自己的媒體,當生產者擁有自己的通路,當每個人都有機會掌握自己的生產方式,當每個人之間都有平等的生產關係,人類的生產力和創造力才會真正爆發出來,帶給我們更繁榮、更富足的世界。
最終的理想是:一個生產者,一個賣場。一個作者,一個電子報。每個人只要付出心血,就能在網路找到他的群眾、維持他的生活。如此一來,生命才會因為網路產生意義,疏離與空虛將不復存在網路空間。這就是仙那度的理想,也是從古至今所有革命家的理想。社會對人的剝削,與人對社會的疏離將降到最低,理查‧史托曼提出的自我實現的生活,或許會有夢想成真的一天。
為了追求人類社會更合理的生活方式,為了追求人與人之間更理性的對待,在網路上針對舊有體制的不斷革命,將成為每個網路世界的參與者都會經歷的生命課題。
December 22, 2004 in 07.2000 網路不斷革命論 |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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