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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法界兩怪傑

一個急公好義的律師,一個無師自通,多才多藝的法界奇才,當這兩人碰在一起,世界會發生什麼變化?以下就是他們的故事。

十年前,出身貧寒,二十六歲的蘇盈貴律師,以四萬元租個小房間,請一位打字小姐,在高雄草創「天理法律事務所」。大學的青春歲月,蘇盈貴阮囊羞澀到逃避社交活動,天天靠泡麵和饅頭度日。憂悶到極點時,他只得瘋狂唸書,或是投入文學創作賺取稿費,把窮苦的大學四年熬過。直到創業時,他父親仍在高雄林德官一帶蒐集餿水,住在沒有衛浴設備的鐵皮屋中。或許是經歷過社會底層的苦痛吧!蘇盈貴在事務所業務蒸蒸日上後,積極參與高雄的公益活動,包括婦女新知、老人、受虐兒童、青少年教育團體,以及以「南方綠色革命」著稱的「柴山自然公園促進會」、「保護高屏溪綠色聯盟」等社區組織。今年三月,蘇盈貴更協助高雄「消費者保護協會」和水公司簽約,如果高雄自來水質不合標準,高雄人有權拒繳水費,為台灣的市民運動寫下新的一頁。

今年五月,他在轟動高雄的「地王纏訟案」中,使高雄市政府反敗為勝,為市民爭回價值一百億以上的精華地段。今年省市長大選,「乾淨選舉救台灣委員會」檢舉高雄市長選舉涉及賄選,蘇盈貴又是其中一員。「相信人間有公理」的個性使他常常整天從早忙到晚,在律師業務之外,還要參加高雄各種公益團體和學術單位數不盡的邀約。今年九月,他更將出刊六十四期的「天理司法簡訊」擴大發行,以「台灣司法文化」之名公開上市,以介紹南部著名判例為主,並藉以推廣司法改革的理念。

今年六月,高雄另一位法界奇人翁自得因故離開立委林壽山研究室。蘇盈貴立刻延攬他到「天理」門下,成立「天理國際智慧財產權事務所」。

翁自得的一生更是多采多姿。他畢業於國立藝專,精通國樂、美術、話劇和攝影,是國樂大師溫金龍的私塾老師;他所指導的國中放牛班學生曾打敗全國著名的音樂實驗班,奪得市縣賽兩百五十個和全國賽六十個冠軍。考高考和擔任記者、教育行政人員的經驗,使他開始接觸法律條文。直到立法院審議著作權法,明文規定若無事先聲明,則著作權歸出資人,創作人反而沒有使用權。身為創作人,這使他感受到對藝術工作者的污辱,驅策他投入著作權法的研究。在蕭萬長和林壽山商談著作權法時,翁自得冒出一句:

「部長,您可知現在立法院裡中美著作權協定附保留批准條文都是超過國際標準的?」

蕭萬長驚訝於他的一語道破,相談甚歡,立即邀請他加入中美著作權協定談判代表團,使翁自得的努力受到肯定。

加入「天理」後,翁自得看出「資訊高速公路」的前瞻性,投入「資訊高速公路法」的研究。他認為目前在「台灣學術網路」上可做「視訊動畫」的傳輸,已經符合「有線電視」 (Cable TV) 的定義。有朝一日,只要透過「有線電視」的光纖化,「資訊高速公路」將進入一般民眾的生活,電腦網路的商業化也是大勢所趨,這之間會產生許多想像不到的法律問題。在這幾年的實務經驗中,翁自得深深體認到,台灣的法律往往抄襲國外,在適用性上有問題,所以他親自上機操作來發現癥結所在。就這樣誤打誤撞,同樣「以眾人之事為己事」的翁自得,現在每天都在事務所耗用兩個小時的時間,以「天理國際法律事務所」的所有資源, 免費為 BBS 上的廣大民眾解答法律問題。

在無遠弗屆的 BBS 上,蘇盈貴可以將他服務的對象, 拓展到台灣每一個角落; 在人人平等的 BBS 上,沒有律師執照的翁自得可以充分展現他的才華。透過電腦網路,翁自得可以在資源匱乏的高雄和全世界交換意見,研究尖端的「資訊高速公路法」。資訊時代將為人類的生活帶來什麼改變?相信這兩位南方司法怪傑,已經為我們留下很好的答案。

December 23, 2004 in 04.1995 中時寶島版專欄 |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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