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頭痛的「網路一百強」
想像一個場面:有一天飛人喬丹邀請魔術強森、大鳥博德、賈霸、皮朋、巴克利聚會,喬丹跟五位籃球巨星說:「我想選出九○年代NBA五大球星,請你們當評審好嗎?」
於是強森等五人開會討論了很久,幾個小時後,終於有了結果。愛說話的巴克利上台對滿場的記者說:「經過我們幾位最具代表性的籃球明星決議,第五名是皮朋,第四名是賈霸,第三名是博德,第二名是強森。」然後巴克利吞吞口水說:「第一名,當然是:永遠的飛人喬丹!」
滿場的記者熱烈拍手。有些記者不禁疑惑:為什麼主辦單位跟評審同時也是得獎人?
《數位時代》7月號發佈的「網路一百強」,跟上一則虛擬故事十分神似。主辦單位邀請一群網路業者選舉華文世界網路一百強,結果和主辦單位同集團的網站得到台灣第一,各位評審的網站也都名列前矛,出現喬丹頒獎給喬丹的尷尬。
「一百強」的名單公布後,引起《今週刊》、《TVBS週刊》、《e週刊》猛烈批評。「網路一百強」記者會當天,一位記者三更半夜打電話問我意見。結果我從月初聽到消息,一直頭痛到截稿前。
媒體說真話的勇氣
讓我頭痛的是:我一向主張媒體工作者要有「說真話的勇氣」,不能因為怕得罪人或妨礙自己的利益就「隱惡揚善」。現在數位時代做出我公開反對的行為,身為數位時代的專欄作家,我該怎麼做?
我想出一些可能性:1.從此拒寫《數位時代》專欄 2.在其他專欄抨擊《數位時代》 3.假裝沒這回事 4.在《數位時代》專欄抨擊《數位時代》。我從1到4,想法不斷轉變。最後請教研究新聞傳播的朋友後才決定:最公平的作法,就是在《數位時代》面質《數位時代》。其他週刊雜誌質疑PCHome Online又可藉此炒高市場行情,我關注的則是基本的新聞倫理。首先,《數位時代》在大幅介紹PCHome Online時,最好能先讓讀者知道《數位時代》與PCHome Online的利害關係。世界第一的網路資訊科技媒體CNet就如此督促自己。
其次,以報導內容來看,7月號《數位時代》介紹PCHome Online時,很明顯地不夠客觀,前後立場不一致。介紹新浪網時,還會出現「新浪取代前浪,能否抵禦後浪?」「新浪網的內容紊亂、深度不足」等質疑與批評,但寫到PCHome Online時,筆調卻十分溫馨、善意,完全沒有一點負面的語氣。美化的、非報導性的形容詞,說真的,實在太多了。
再看看104頁這一段:「PCHome Online每天送出420萬份電子報,今年底達到600萬份不成問題」、「傳統報紙耕耘了50年,恐怕都很難突破100萬訂戶,只有網路可以在短短二、三年間達到600萬」,這簡直是把PCHome Online的公關稿直接拿來當報導。在第102頁明明清楚寫著,「PCHome Online有80萬電子報訂戶」。420萬是「訂戶人次」,80萬才是「訂戶數」,而且網路上可容許多重身份,所以實際訂戶人數會比80萬還低些。實體報紙一個訂戶則可能代表兩三個讀者,兩者差距還有一段距離。在商言商,PCHome Online可以誇大自己的影響力,但《數位時代》怎能照單全收?
我建議《數位時代》進行大規模民意調查,詢問:「你昨天有看X網站的電子報嗎?」、「你過去一星期有使用X網站的free email嗎?」這是讓投資人和廣告主看清事實真相,戳破各網站吹牛皮最簡單的方法,雖然這方法無可避免的還是會得罪許多網站。篇幅有限,最後引用弘兼憲史著名漫畫《人間交叉點》最後一章節的結語:
「記者是民主國家的公僕,我們引以為傲,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身為記者絕對不會畏懼強權,即使與全世界為敵也要揭發事實。因為我相信,只有真相才能讓民眾得到自由!」
與數位時代共勉之。
December 23, 2003 in 06.1999 數位時代專欄 |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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