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原本有想要協助兩部紀錄片做網路行銷活動,結果時間太趕,距離上映時間太近,只好放棄。不過,紀錄片的放映是長期作戰,所以現在欠的債,以後還有機會還啦。導演們請就先體諒體諒了,下次再找好時間來辦辦活動。
我今天想到一個 3-3-3 原則,可供紀錄片工作者參考。如果要辦一個比較大型的網路寫手試映會,在正式映演前,最好有 9 星期的準備時間。即,正式上映前 9 星期,告知協辦的人。花 3 星期沈澱、構思、整理素材後,正式上映前 6 星期推出第一波文案,開放讓網路寫手報名。正式上映前 3 星期,舉辦網路寫手試映會。然後,讓網路寫手有 1~2 星期時間去寫評介的文章,接著在網路上和網路寫手圈發酵。
這只是個基本原則,要把網路寫手的效應放大,還必須配合其他網路媒介。不過,不管如何,網路上的動員和行銷,一定要有「發酵期」。即使再好的文案、再棒的題材,都必須讓網友吸收之後,經過一段時間醞釀,才會有爆發力。
另外,有時也要看看運氣啦。我前一陣子忙公司業務,根本沒辦法抽出時間;就算能抽出時間,在公司業務吃緊時,也無法理直氣壯動用公司資源來做公益行銷。最近咱家的企業信箱、虛擬主機越賣越好,就比較有辦法再出來做些事。其實,能做、願意做這類公益行銷的中型網站,應該還有好幾家。大家應該多串串幾家中型網站的門子,能納為己用的資源就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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